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去年凭借氟化工业务实现业绩大爆发的联创股份(300343.SZ),今年上半年依旧延续高增长态势8月9日晚间,联创股份发布2022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4亿元,同比增长63.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亿元,同比增长5.58%。
对于营收增长的原因,联创股份在半年报中称,主要因本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增长及新增产品PVDF实现销售收入导致而在此前的上半年业绩预告中,联创股份也表示,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受益于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锂电材料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含氟新材料板块新增产品PVDF 并且产量稳定提升。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公开信息显示,联创股份于2012年上市,上市之初公司主业是化工产品,主营产品为聚氨酯硬泡2015年联创股份谋求转型,相继并购四家互联网营销公司不过,由于数字营销业务数年间发展远不及预期,联创股份向传媒公司的转型并不成功。
2019年,联创股份决定剥离数字营销业务,且通过收购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华安新材料”),实现向氟化工转型半年报显示,联创股份的业务主要有两部分,含氟新材料和聚氨酯新材料而子公司华安新材料的营收是公司业绩的主要来源。
上半年华安新材料实现营收9.35亿元,占联创股份营收的78%;实现净利润5.97亿元,占联创股份净利润的88.7%从行业来看,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氟化工相关产品需求增加,带动相关企业业绩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联创股份积极扩产能。
去年以来,联创股份在原有产能的基础上,上马PVDF项目,开工建设年产8000吨的PVDF项目目前联创股份披露的在建项目情况中,8000吨/年PVDF(二期)产能进入试生产阶段,此外,公司计划2023年上半年完成6000吨/年PVDF、配套11000吨/年R142b项目的投产及内蒙古乌海25000吨/年PVDF及配套R142b联产R152a项目的主体装置建设。
在披露上半年业绩的同时,联创股份还发布了转让孙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显示,联创股份子公司山东联创聚合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聚合物”)拟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山东联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欣环保”)66.67%股权作价200万元转让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
据介绍,联欣环保原规划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开发;环保发泡剂、可降解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联创股份此举也是为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整合上市公司优质资源,调配资金和资源优先发展新能源材料相关产业链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冯云云 李迪。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