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5 日,*ST 富润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 年 9 月 24 日,*ST 富润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上海爱极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上海爱极橙 “)向金融机构(包括上海华东普惠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科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杨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
*ST 富润称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上海爱极橙设立时间较短,目前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具备有效的风控措施。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0 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 号、〔2024〕19 号、〔2024〕20 号)。
上半年,*ST 富润全资子公司泰一指尚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某行 ( 上海 ) 广告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侠某行 ) 或其安排的微岚某空 ( 北京 )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报、2021 年年报和 2022 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3.66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3.65 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2.04%、13.3%;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1.43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1.43 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0.87%、11.11%;2022 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 2.09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2.07 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69.05%、69.79%。
2023 年 4 月 28 日,*ST 富润发布《关于前
综合考虑本案违法事实系虚构业务、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公司已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 *ST 富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50 万元罚款;二、对赵林中、江有归、付海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50 万元罚款。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到 2023 年 4 月 27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盘持有 *ST 富润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 ” ” ( :99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富润涉诉关系 15 条,开庭公告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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