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息消息,9月30日节能铁汉公开信息显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亮、非独立董事董学刚、李强、洪继元、刘家强、王曙光、杨鹤峰、邓伟锋、梁锋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治理不完善你公司部分股东大会未记录出席或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姓名,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签名不完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2023年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的规定。(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完善你公司2022年、2023年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中,审计机构知情人员登记不完整;部分重大事项未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在档案中进行确认。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和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三)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1、个别项目收入调整不及时你公司个别项目于2计提不审慎你公司在2023年末进行减值测试时,未充分评估有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迹象,未对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未充分评估、综合考虑上述事项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影响,相关坏账准备计提不审慎。上述情形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八条的规定。3、商誉减值测试未充分考虑客户结算能力对可收回金额的影响你公司2022年末、2023年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未充分考虑子公司客户当时资金状况和结算能力,对客户结算能力预期缺乏充分支撑依据,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二条的规定。上述情况影响了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杨鹤峰、洪继元、刘家强、何亮、王曙光、梁锋、李强、董学刚、邓伟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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