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鸿达兴业)披露,实控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3年9月23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具体的违法行为,有待证监会的进一步调查结论。
2023年3月14日,鸿达兴业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交易所送达的监管函。
交易所指出,截至2023年1月31日,鸿达兴业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总额为52.28亿元。经核实,鸿达兴业仅在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列示,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0.46亿元,其后未再披露逾期借款信息。鸿达兴业在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时,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形。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并且在2023年9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践中,行政调查所需时间普遍较为漫长,出具调查结论或已过很长一段时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