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发布〔202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等7名责任人处以合计1270万元罚款。此次处罚涉及公司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实际控制人隐瞒被刑拘信息两大违规行为,暴露出公司治理及信披机制存在严重漏洞。
3月28日,中青宝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针对中青宝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一、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李瑞杰、张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张思群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中青宝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及霞、李瑞杰组织、指使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二、对霞、李瑞杰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霞承担200万元,李瑞杰承担150万元;三、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四、对高国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中青宝在公告中称: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书》(【2025】1 号)认定的情况,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本次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青宝的主营业务是游戏业务、云服务业务和科技文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