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 东方通(证券代码:300379)索赔目前正在进行中,凡是2025年4月14日前买入且2025年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东方通的股民可申请民事赔偿。
2025年4月14日盘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方通,证券代码:300379)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这一信息披露违规事件随即引发资本市场剧烈震荡,直接导致投资者权益遭受重大损害。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公司公告中特别警示的退市风险,为事件增添了更多不确定性公司在公告中提示投资者,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受此利空消息影响,4月15日开盘即现恐慌性抛售东方通股票以11.99元的跌停价开盘,市值单日蒸发逾15亿元值得关注的是,本次立案调查直指定期报告财务数据造假,这类核心财务信息的违规披露往往对股价产生持续性负面影响。
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受损股民可向上市公司索赔本案的索赔条件为2025年4月14日前买入且2025年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东方通,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私信联系周烨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