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4月14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发布公告称,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显示,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受此影响,4月15日,东方通股价开盘即“20cm”跌停,其股价也从今年3月初以来的21.45元的高点跌至11.99元,最新市值66.89亿元公开信息显示,东方通成立于1997年08月11日,是国内大安全及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中间件、网络信息安全及行业数字化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支撑。
赛迪顾问报告显示,2023年东方通凭借在运营商、政府、金融等行业的拓展,位列中国中间件市场本土厂商第一名东方通2022年、2023年各季度营收同比均出现明显下滑,净利润亦持续出现亏损,2023年全年净亏损同比扩大1609.01%,直至2024年一季度起业绩才有所改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此前东方通发布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32亿元-5.37亿元。(记者 刘超 北京报道 实习生敖宇对本文亦有贡献)来源:经济参考网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