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场景 + 操作指南,帮你理清「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竞合」的法律逻辑。

一、当违约金

如何「补差额」又不踩坑?

▍法律规则:可主张调增违约金,但不能同时要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 585 条,违约金本质是「补偿性为主」,当约定金额低于实际损失时,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请求增加,但调整后不得再单独主张损害赔偿。

▍实操要点:

✅ 优先主张违约金(无需完整证明损失,降低举证难度)

❌ 避免「双标主张」(曾有当事人同时列两项诉求,被法院直接驳回)

⚠️ 关键证据链:需提供损失计算依据(如租金流水、误工证明、第三方鉴定报告)

▍典型案例:杭州租客小王遇房东临时毁约,合同约定违约金 2000 元,但小王为紧急租房多花了 3500 元差价。起诉时仅主张调增违约金至 3500 元,法院结合租房合同、新旧租金对比截图,最终全额支持诉求。

二、当违约金 > 实际损失:

如何应对对方「砍价」?

▍法律规则:对方需举证「违约金过高」,法院才会调整

司法实践中,超过实际损失 **30%** 以上,可能被认定「过分高于损失」(《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25 条)。但注意:法院不会主动调整,需对方反诉并举证。

▍实操要点:

✅合同中明确「惩罚性违约金」性质(如写明「本违约金除补偿损失外,另具惩戒作用」)

✅ 提前固定对方过错证据(如沟通记录中对方承认恶意违约)

❌ 避免「漫天要价」(曾有企业约定标的额 50% 的违约金,因无特殊约定被法院腰斩)

▍典型案例:

某供应商延迟交货,合同约定 10 万元违约金,采购方实际损失 8 万元。供应商反诉调减,因无法证明「10 万>8 万 ×%」且无恶意违约证据,法院驳回其请求,判决按原约定履行。

三、当合同没约定违约金:

如何「全赔」间接损失?

▍法律规则:只能主张实际损失,且间接损失需「可预见」

根据《民法典》第 584 条,损失包括直接损失 + 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范围。

▍实操要点:

✅ 签约时明确损失计算方式(如「逾期交房按同地段租金 × 延迟天数计算」)

✅ 保留「可预见」证据(如磋商时邮件 / 聊天记录提及预期利润、运营计划)

❌ 警惕「举证不能」风险(曾有创业者因未约定间接损失,仅获直接损失的 20% 赔偿)

▍典型案例:

某网红与 MCN 机构解约,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机构主张 200 万元预期收益损失。因签约时未提供具体盈利计划,法院仅支持已投入的 50 万元运营成本。

3 步搞定「竞合处理」

❶ 签约阶段:

区分违约金性质(补偿性 / 惩罚性),复杂合同建议注明「违约金计算方式不受实际损失影响」

预估风险场景,提前约定间接损失(如「延期付款按 LPR×2 倍 + 经营损失计算」)

❷ 纠纷发生时: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合同原件、损失凭证、沟通记录)

发送书面《违约告知函》,明确主张违约金或损失赔偿(二选一)

❸ 诉讼策略:

违约金「就高不就低」:对比违约金与损失,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主张

申请「损失鉴定」:复杂案件可通过第三方机构量化损失,提高法院采信度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选择,本质是「举证难度」与「利益最大化」的平衡。作为非专业人士,签约时多花 10 分钟明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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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怎么选?律师用案例讲透 3 大核心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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