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资者诉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慧辰股份,代码:688500 )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判决慧辰股份首批示范案件股民一审胜诉。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
案情回溯,2023年12月22日晚,慧辰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证监局查明,慧辰股份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慧辰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慧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9日收盘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