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23年2月,某传媒公司与主播段某签订《主播艺人经纪合同》,约定其通过合法内容(如唱歌、跳舞)进行直播,并赋予段某拒绝色情、低俗表演的权利。但后续公司要求段某隐瞒已婚身份,通过暧昧话术诱导观
法律争议与判决要点
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院指出,要求主播与观众保持暧昧关系的行为损害人格尊严,有害网络文明,属于无效条款。
合同条款的博弈
合同中明确主播有权拒绝“有损人格、名誉或不健康的表演”,公司单方面要求擦边直播构成违约。因此,主播停播属于正当解约,无需赔偿。
行业典型意义
最高法将该案列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强调直播行业需规范低俗表演和诱导打赏乱象,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社会舆论与行业反思
公众态度
支持主播:多数网民认为公司“逼良为娼”,判决维护了道德底线和劳动者尊严,如评论称“拒绝堕落反被索赔,良知何在?”。
批判行业乱象:网友指出部分MCN机构以“高薪+流量”诱骗主播签订霸王合同,实际通过违约金牟利。
行业潜规则
擦边直播被部分公司视为流量密码,甚至通过合同设置陷阱(如模糊条款、苛刻保底要求)控制主播。
前擦边主播自述经历:长期被迫配合观众性幻想,精神遭受重创,最终逃离行业。
维权建议与风险提示
签约前审查合同
重点关注“人格权条款”,明确拒绝擦边内容。
避免接受签约金或保底条款,防止被高额违约金绑架。
证据保留与法律救济
留存聊天记录、录音、合同原件等,作为维权证据。
遭遇胁迫时,可拨打12348法
平台与监管责任
建议直播平台设立“擦边内容”举报机制,加强审核;
法律界呼吁完善行业规范,如强制合同明确禁止低俗表演、设立解约冷静期等。
同类案件与司法趋势
此前河南邓州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中,已婚女主播因拒绝暧昧聊天被解约,法院同样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驳回公司索赔请求。司法实践中,涉及人格尊严的直播纠纷倾向于保护主播权益,强化平台和机构合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