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嘉应制药10月24日公告,公司近日通过公开信息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日10时至2022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老虎汇持有的5720万股公司股份,占老虎汇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
本次老虎汇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系被执行人老虎汇及冯彪未履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东方证券与老虎汇、冯彪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的老虎汇及冯彪向东方证券支付594,119,665.14元的义务,上海金融法院依照规定,裁定变卖老虎汇持有的5,720万股公司股票。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鉴于本次拍卖的公开性,本次拍卖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拍卖最终全部成交,不排除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可能。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