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楼主 216.177.162.* 发表于 2014年6月8日 00:13:39 股价一周暴跌超15%财信网讯(记者 李喆)端午小长假后,原本高位盘整的嘉应制药(002,股吧)(002)快速走低,一周以来的跌幅达到15.88%,周五盘中更是一度跌停,其尾盘收报于9.85元/股。
就在投资者一头雾水的时候,昨日晚间,嘉应制药控股股东黄小彪于6月6日以9.815元的价格抛售了772.3万股,其套现金额高达7580.18万元天量减持前“打掩护”?资料显示,黄小彪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9273.8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18.27%,全部是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此次减持后,黄小彪还持有嘉应制药8501.5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16.75%,仍不失其控股股东的身份值得注意的是,除6月6日黄小彪卖出股份外,6月5日,嘉应制药在大宗交易平台出现2000万股的折价卖出,其卖出价格为9.71元,是此前一个交易的跌停价。
嘉应制药昨日下午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回应股民提问时称:“6月5日,公司股东陈泳洪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200万股,黄俊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800万股,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和财信网记者注意到,陈泳洪系公司董事长、黄俊民系公司董事,然而,公司自称“已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的表述却未找到有关股份变动公告。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黄小彪、陈泳洪、黄俊民短短两日的减持数量就达2772.3万股之巨事实上,在此次减持之前,有投资者就提出担忧,但公司顾左右而言他资料进一步显示,5月29日,有投资者问陈董事长:“公司大股东对公司未来看好吗?未来6个月有没有减持计划?”6月4日,嘉应股份答复:“公司将努力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以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
”不过,6月5日,陈泳洪率先减持了,6月6日,实控人黄小彪也减持了公司公告中还说,“黄小彪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套现大戏不断上演观察发现,自限售股解禁以来,黄小彪、公司现任高管及前任高管套现不断。
根据公司提供的数据,2011年,黄小彪就减持了905.5万股,均价10.41元;套现超过10亿元另外,根据Wind整理的数据,2011年3月至2013年底,陈泳洪、黄俊民、前任公司董事长黄智勇等人一共套现超过4亿元。
一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2011年1月6日至3月18日,黄智勇累计减持了809.2万股不过,2011年3月19日至4月14日期间,黄智勇又卖出万股,均价16.34元/股,最高卖出价17.76元/股,4月12日,黄智勇买入1200股公司股票,成交价为16.30元/股;构成了违规。
目前,嘉应股份中报预喜,1-6月份净利润在3400万至3500万元,同比增长360.98%至374.54%此外,公司刚刚预计 “糖尿病药2-3年完成三期临床”那么,在公司经营环境向好的情况下,嘉应制药为何遭遇天量减持?会不会是减持前的烟雾弹?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