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广东证监局 〔2022〕73号 关于对赖义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赖义财: 经查,你于2019年5月至今担任广东
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制药)监事2021年3月19日至8月3日期间,你儿子赖树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多次交易嘉应制药股票,其中合计买入30.71万股,成交金额172.72万元;合计卖出30.71万股,成交金额.2万元。
上述交易存在多次买入后卖出、卖出后买入的行为,相关买入和卖出或卖出和买入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你应认真吸取教训,督促子女及其他亲属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2年6月7日股民福利来了!十大金股送给你,带你掘金“黄金坑”!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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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