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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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梁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投资者需要关注的是,2025年4月26日,公司发布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嘉应湖南自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关联方财务资助的情况。
在此期间,嘉应湖南向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景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康尔佳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双鹏医药有限公司累计转出资金23,499.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累计转出资金16,999.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系账号错误次日退回),向非关联方景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康尔佳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双鹏医药有限公司转出资金累计转出资金6,500.00万元,除向湖南康尔佳供应链有限公司转出的2,000万元外,上述资金均为各月初转出月末前转回,各月度末均无余额,但。
转出时未经董事会审批并进行披露同时,公司还存在关联方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关联交易未经审议且未披露等情况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