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6月3日,嘉应制药发布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嘉应制药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少于700万股(含),且不超过0万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350万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8元/股(含)测算,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金额为准。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1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4.7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7.0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6.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57.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9.8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值得关注的是,5月28日,嘉应制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嘉应制药于2025年5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
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5月28日之前买入,且在2025年5月28日收盘时仍然持有嘉应制药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报名请关注公号“”(:66)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嘉应制药参与招投标项目148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71条。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