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2025年5月28日,嘉应制药(002.SZ)发布公告,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式被立案调查作为广东梅州唯一的A股医药上市公司,嘉应制药曾以“客药第一股”闻名,专注于喉科、骨科、感冒类中成药。
然而,近年来的高层频繁动荡、业绩剧烈波动以及2.35亿元关联方资金违规流转,或暴露了公司在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上的严重缺陷

证监会立案:信披违规的监管红灯根据2025年5月28日公告,嘉应制药因涉嫌违反《证券法》第197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修订)第22条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显示,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并履行披露义务,但未透露具体违规事项。
基本面解码查阅《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现,立案的导火索可能指向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披露或不完整的问题可能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2.3条,还可能触及《公司法》第121条关于关联交易审议的规定。
与嘉应制药近年来的治理或相关自2016年底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10.5亿元受让11.27%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以来,公司管理层动荡不断2024年7月,养天和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天和”)以7%持股比例成为第二大股东,其董事长李能迅速当选公司董事长,并推动关联人员进入董事会。
业绩波动:盈利回暖难掩现金流隐忧嘉应制药的业绩表现如过山车,或反映了其经营的不稳定性2017年,公司亏损2.15亿元,同比下滑489.26%;2018年盈利3588万元,同比增长116.71%;2019年再度亏损1.22亿元。
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营收3.76亿元,同比下降29.46%;归母净利润0.21亿元,同比下降39.94%;扣非净利润0.15亿元,同比下降52.82%尽管2025年一季度业绩有所回暖,营收1.22亿元,同比增长28.83%,归母净利润1540.33万元,同比增长197.23%,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骤降193.73%至-1.38万元。
基本面解码通过勾稽分析发现,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与现金流的背离率(净利润/经营现金流净额)约为-13.02%,远超医药制造业行业平均水平(±5%以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CAS 14),净利润与现金流严重背离可能暗示收入确认异常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这一现象与公司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往来问题或高度吻合,表明盈利质量存疑关联方资金问题:2.35亿元违规流转的“短借短还”《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揭示了嘉应制药在关联方资金往来中的严重违规行为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全资子公司嘉应湖南向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聚能”)、景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康尔佳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双鹏医药有限公司累计转出资金2.35亿元,其中1.7亿元流向药聚能,占比72.34%。
企查查显示,药聚能的实控人为嘉应制药现任董事长李能,同时也是第二大股东养天和的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关联方的定义
这些资金往来多采用“月初转出、月末归还”模式,月度末无余额,表面上规避了余额披露义务,但转出时未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也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CAS 36)要求及时披露,直至2025年1月23日资金全部归还。
基本面解码核查发现,除向湖南康尔佳供应链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明确为非关联方财务资助外,其余均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嫌违反《公司法》第148条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规定这种“监守自盗”式的资金操作,不仅增加了公司财务风险,也直接触发证监会对信披违规的调查,但是已经整改完成。
内部控制缺陷:合规漏洞的系统性危机嘉应制药的内部控制问题远不止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告显示,公司存在关联方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关联交易未经审议且未披露的情况例如,1.7亿元资金流向药聚能的交易,未按《上市规则》第10.2.3条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CAS 37)关于重大交易披露的要求。
此外,公司高管频繁变动或进一步加剧了内控失守2025年3月11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肖巧霞、非独立董事黎林辞职;4月10日,证券事务代表陈裕强离职;5月19日,财务总监史俊平在任职不足一年后辞职这些人事动荡或削弱了公司对财务与信息披露的管控能力。
从会计角度看,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完整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失真根据CAS 36,企业需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性质、金额及未结算余额嘉应制药的“短借短还”模式虽月末归零,但未披露的交易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判断,或构成信披违规的核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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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