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投资损失近80万元!#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爽约增持迎宣判#】时隔近一年,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爽约”增持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迎来宣判。
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公司时任董事、子公司总经理承诺半年内增持股份不低于3亿元却未履行,被判赔偿投资者损失近80万元。
该案是2019年修订《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上述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金力泰(300225.SZ)。2021年6月15日,金力泰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力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并未履行增持承诺。同年,袁某、罗某被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并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为此,投资者刘某某、郑某某将上市公司及涉及的“董监高”告上了法庭,原告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力泰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其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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