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ST 锦港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
退市整理期,公司 A 股简称为 ” 退市锦港 “,公司 B 股简称为 ” 退市锦 B”。
截至一季度末,*ST 锦港的股东总户数为 7.88 万户,相较 2024 年年末减少 3913 户。
连续多年财报造假
在决定书,上交所指出,5 月 29 日,*ST 锦港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2022 年至 2024 年期间,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以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2 年虚增利润 3610.4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22.46%;2023 年虚增利润 6808.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65.96%;2024 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 1537.7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62.05%。
此外,公司还存在未按期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问题。
其中,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32.18 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 47.63%;2023 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56.61 亿元,占当期净资产的 82.73%;2024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68.84 亿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121.86%;2024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10.07 亿元。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在这之前,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 2018 年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也就是说,*ST 锦港连续多年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根据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决定终止 *ST 锦港股票上市。
针对上述多项造假违规的行为,并结合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半年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行为,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2000 万元,对以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为首的 12 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处罚款 2760 万元,对于决策、组织实施的 ” 首恶 ” 刘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主要责任人原财务总监李挺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退市不是终点
在严监管下,A 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依旧屡见不鲜。
不过,上市公司不能 ” 一退了之 “,必须依法厘清责任,确保投资者在欺诈行为中受到的损失得到合理弥补。
值得一提的是,近些年监管处罚的力度确实已经大幅提升。
证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24 年部门办理各类案件 739 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92 项;罚没金额 153.42 亿元,比 2023 年增长 2.4 倍。其中,涉及财务造假案的行政处罚 61 起,案均处罚金额 1577 万元。
尤其是《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
财务造假关系社会的信任度问题,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 ” 三位一体 ” 的立体化追责体系,是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
吴清曾对于退市涉及的投资者保护表达过自己的观点。他表示,证监会态度非常鲜明,对其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 ” 一追到底 “,依法从严惩处相关责任人员,决不允许 ” 浑水摸鱼 “” 一退了之 “。
同时,证监会将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等方面协作,更好发挥投保机构的能动作用,推动更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案例落地,为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至于如何加强退市股监管,基本原则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让退市公司平稳有序进入退市板块中;二是要保护好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以及选择权、索赔权;三是精准监管,因为每个产业、每家退市公司情况不一样;四是健全风险的防范和处置机制,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 认认真真选股票,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 “,同时投资者需要及时公平的司法救济,应该帮助其降低诉讼成本,提高投资者维权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