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8日,维康药业发布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忠良收到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证监局拟对维康药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厉处罚,其中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刘忠良被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但当时实际占用余额已高达1.47亿元,募集说明书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需要注意的是,证券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超期未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

【索赔条件提示】‬2021年3月31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维康药业‬,并在2024年12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有权索赔,可通过公号“”进行索赔登记。

【索赔证据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证券营业部盖章);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

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风险提示:具体在案件审理中,因为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及执行结论为准。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

热点索赔案件



登录查询股票索赔进展

手机登录查询索赔进度

如没有收到验证码,请点这里重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