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来源:中访网财观中访网数据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命及制度修订议案,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核心人事变动:1. 财务负责人任命: 经总经理游永平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曾勇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2.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 公司聘任曹科骏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任期与财务负责人一致3. 内部审计负责人变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蒋坤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接替原负责人,任期同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制度完善:会议审议通过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金融投资行为,强化风险管理会议合规性: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新任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履职将保障公司日常运营与信息披露的稳定性此次人事调整及制度更新标志着嘉应制药在强化财务管控、信息披露合规性及内部监督机制方面的持续优化,为公司战略实施奠定管理基础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网上公开头条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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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