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002564)公告显示,公司已收到的《民事调解书》显示:山东富宇分期向公司子公司张化机支付货款2,386.00万元,于2026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若未按上述约定足额履行任一期给付义务,则需向张化机支付利息,且张化机有权就已到期及未到期的所有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3月10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3年4月27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天沃科技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收12.41亿元,同比增长3.61%;归属净利润亏损906.2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550.84万元);扣非净利润140.67万元,同比扭亏
1、归属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化工装备市场竞争加剧,高端装备业务板块主要子公司张化机盈利未达预期;以及计提预计负债。
2、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通知108起,涉案金额共计1,384.19万元,均已一审判决或达成调解。此外,公司亦已收到部分中小股东的索赔,涉及中小股东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4,327.32万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公司控股子公司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在建的玉门鑫能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相关部门已同意公司将原二次反射技术改造为一次反射技术,并给予项目配置25万千瓦风电指标,按照“光热+”模式运行建设。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