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股份信披违规被立案,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2025年12月19日卓然股份(688121)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同日,卓然股份及相关人员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调查,2021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在IP0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经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锦红有效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方银行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资金调配,部分资金在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了张锦红间接控制的企业。
卓然股份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的规定。
卓然股份董事长张锦红,财务总监吴玉,董事会秘书张笑毓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上海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以上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2024年9月4日卓然股份共同实际控制人张新宇收到了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张新宇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在2023年年底前履行承诺,且履行期满前公司未能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期限延期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
因此被上海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