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嘉应制药,002)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490万元的罚单落地,标志着这场持续半年多的监管调查正式收官。
广东证监局的调查结果揭示了嘉应制药清晰的违法事实。经查,嘉应制药董事长李能为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药聚能因此构成嘉应制药的关联方。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因药聚能存在短期资金需求,嘉应制药的子公司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以“月初转出、月末转回”的方式,向药聚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
值得注意的是,这笔关联资金拆借的规模庞大且未合规披露。其中2024年度合计转出16999万元,2025年1月转出5000万元,累计涉及金额高达21999万元(约2.2亿元),占嘉应制药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更关键的是,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既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才对该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除了行政处罚,嘉应制药及相关责任人还面临多重监管追责。广东证监局、深交所分别对公司及李能、游永平、史俊平、时任董事会秘书肖巧霞出具警示函、监管函;深交所更进一步对嘉应制药、李能、游永平、史俊平以及关联方药聚能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嘉应制药(002)的索赔条件初步判断为: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购买公司股票,且于2025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