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时报观察
来源:证券时报 2026-01-15 A001版
作者:吴少龙
证券时报记者 吴少龙
号发布新产品、新业务等重要信息,此类信息发布后往往伴随着公司股价异动,相关现象引发市场对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广泛关注。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渠道合规是信披合规的首要前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分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获得不当交易优势,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
回顾过往案例,监管层对类似违规行为的查处从未松懈。上交所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对信息披露违规开出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罚单”400余份,清晰传递出“严监严管”的监管导向。
穿信息发布全环节,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为市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