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广济药业索赔条件(暂定):2022年4月29日到2023年4月19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26日,广济药业(00095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2025年7月17日,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对广济药业(000952)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办理终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5】7号)。
经查明,广济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广济药业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康医药)在与部分客户开展经销业务时身份为代理人,应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但济康医药对案涉经销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广济药业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分别多计营业收入4560.16万元、86.00万元、20.04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25.49%、26.68%、20.49%。
2023年4月20日,广济药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作出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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