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示,目前中青宝索赔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有两段时间交易中青宝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还可继续起诉。
2025年3月28日,中青宝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青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1年期间,中青宝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腾互联)与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信)签订采购合同,后与高德信介绍的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盟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众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力泰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以下统称相关公司)签订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高德信将合同款项转给相关公司,经由宝腾互联最终转回高德信。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宝腾互联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以及在2024年4月23日到2024年7月29日之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且在2024年7月29日后仍持有或卖出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