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12月31日晚,铂力特(688333)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称,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据此前公告,今年7月,铂力特曾因财报出错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铂力特于7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2025年4月披露的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存在多处错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在此之前,铂力特于6月10日晚间回复此前上交所对公司下发的2024年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就公司关于收入变动合理性、应收款项变动、在建工程及预付款项等进行了说明回复公告披露,铂力特对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以及2024年业绩快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收入、成本、利润、应收账款、存货等报表项目。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对各定期报告及业绩快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同时说明相关报告期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情形铂力特在回复函中表示,出现相关会计差错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不到位,对合同识别错误,以及收入确认的依据存在瑕疵,导致部分收入确认出现差错。
资料显示,铂力特主营业务是金属3D打印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选择性激光熔化成形、激光立体成形、电弧增材制造等系列金属3D打印设备等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61亿元,同比增长46.47%;归母净利润1.56亿元,同比增长234.83%;扣非净利润1.09亿元,同比扭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亿元,上年同期为-2.34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