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1月7日,铂力特跌5.05%,成交额19.83亿元两融数据显示,当日铂力特获融资买入额2.90亿元,融资偿还2.09亿元,融资净买入8129.01万元截至1月7日,铂力特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8.74亿元融资方面,铂力特当日融资买入2.90亿元。
当前融资余额18.71亿元,占流通市值的6.74%,融资余额超过近一年90%分位水平,处于高位融券方面,铂力特1月7日融券偿还5646.00股,融券卖出1200.00股,按当日收盘价计算,卖出金额12.15万元;融券余量3.17万股,融券余额321.18万元,超过近一年60%分位水平,处于较高位。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资料显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成立日期2011年7月6日,上市日期2019年7月22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提供金属增材制造(3D打印)与再制造技术全套解决方案。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3D打印定制化产品及技术服务63.33%,3D打印设备、配件及技术服务27.89%,3D打印原材料8.78%截至11月6日,铂力特股东户数1.57万,较上期增加0.00%;人均流通股17462股,较上期增加0.00%。
2025年1月-9月,铂力特实现营业收入11.61亿元,同比增长46.47%;归母净利润1.56亿元,同比增长234.83%分红方面,铂力特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8267.70万元近三年,累计派现6651.70万元。
机构持仓方面,截止2025年9月30日,铂力特十大流通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位居第九大流通股东,持股410.88万股,为新进股东。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A(000688)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