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近日,向日葵(股票代码:300111)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这一消息犹如一记惊雷,在股民中引发广泛关注面对股价波动、账户缩水,投资者是否只能默默承受?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若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上市公司存在信披违规、虚假陈述等行为,并对投资者造成误导,股民有权依法向上市公司索赔!回顾过往案例,股民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索赔的概率相当可观。
关键时点需牢记索赔资格与三个核心日期紧密相关:虚假陈述实施日:上市公司发布违规或虚假公告之日揭露日:违规行为被公开曝光之日,可能是立案调查公告日、媒体揭露日等基准日:用于合理计算损失截止的日期,通常为揭露日后成交量达可流通部分100%之日,或揭露日后第30个交易日。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索赔资格通常为: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开信息显示,其已成功办理超华科技、长园集团、济南高新、中安消、风华高科、联建光电、新大洲、金正大等多起索赔案件,并帮助众多股民实际获得赔偿款。
民创造更大价值。
诉讼过程中,由于审判人员对法律条文可能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最终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因此,案件存在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建议投资者通过正规法律程序理性维权,挽回损失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