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电科数字)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4月4日,公司披露,收到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经查,公司在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2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3次上证E互动信息发布中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类产品”、“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
公司上述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自愿披露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遗漏风险提示等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电科数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公司主营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数据中心智能化解决方案、专项服务与常续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