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向日葵”,股票代码:300111)因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披露误导性信息,于2026年3月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两名时任高管合计拟被处以510万元罚款。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这场风波的源头可以追溯到2025年9月,当时,主营业务聚焦医药领域的向日葵,意图通过并购切入半导体材料赛道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收购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该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在预案中,向日葵称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 这一描绘引发了市场的极大兴趣,预案披露后,向日葵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成交量显著放大然而,这一光鲜的描述很快被证实与事实相去甚远。
经浙江证监局调查,截至预案披露日,兮璞材料的自有工厂仍在建设中,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其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 这意味着预案中描绘的“自主生产”能力完全是一张“空头支票”2025年12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前述预案事项向公司下发《关注函》。
2026年1月14日,向日葵发布公告,宣布终止该重组事项,同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经过调查,浙江证监局于2026年3月2日正式向向日葵及相关当事人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浙江证监局认为,向日葵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吴少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