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消息,2026年3月2日晚间,向日葵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1月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60003 号),2026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1 号)。
根据浙江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向日葵涉及的主要违规为:2025 年 9 月 22 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披露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截至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预案》披露后,向日葵股价连续 3 个交易日涨停、成交量显著放大。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2025 年 12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前述《预案》事项向公司下发《关注函》2026 年 1 月14 日,向日葵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业绩方面,2026年1月30日向日葵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80万元至568万元,上年同期盈利783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20万元至628万元,上年同期盈利626万元。
交易记录,暂定: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之间买入向日葵,且在2025年12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向日葵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了解参与索赔。
目前,向日葵收到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向日葵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不久后就会下达。附图:向日葵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截图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