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截至2026年3月4日收盘,向日葵(300111)报收于4.25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47%,最新总市值为54.71亿元该股当日开盘4.28元,最高4.35元,最低4.16元,成交额达2.06亿元,换手率为3.75%。
向日葵于近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3月4日收到浙商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周祖运、张天宇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浙商证券现委派俞琦超、苏瑛芝接替其职务,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俞琦超、苏瑛芝,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义务结束为止最新公告列表以上内容为网上信息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