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吧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4月1日,喜临门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12号)。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3月28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6年3月28日收盘时持有喜临门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1日,喜临门还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的特殊性,本次会议由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王光昌进行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阿裕、陈一铖、陈萍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眼查信息显示,喜临门有涉诉关系308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