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喜临门(603008)被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2026年4月1日,喜临门及实控人陈阿裕双双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正式立案调查,核心违法事实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9亿元
,严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受损股民维权已进入最佳窗口期喜临门此次立案源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与信披隐瞒双重违法经公司自查及监管初步核查:2025—2026年期间,控股股东浙江华易智能制造、实控人陈阿裕通过保理融资、转贷等隐蔽手段,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触及重大信披违规红线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违规及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关键信息,导致2025年至2026年3月期间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存在重大遗漏与误导性陈述,直接误导投资者决策,引发股价连续下跌、投资者巨额亏损。
上交所已火速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全面整改并披露,监管追责路径清晰、索赔基础扎实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及最高法2022年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亏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已取消行政处罚前置程序,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即可作为投资者起诉的证据,无需等待最终处罚落地即可启动索赔本次喜临门、实控人陈阿裕同步被立案,意味着监管已锁定核心违法主体,后续处罚、民事追责将同步推进;公司已起诉控股股东索赔4.78亿元,实控人股份被司法冻结,为投资者后续获赔提供了资产执行保障。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结合立案公告及司法实践,初步索赔条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7日期间买入喜临门(603008)股票,且在2026年3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符合条件的股民请立即整理:。
加盖清单、损失测算及立案指引,抓住监管立案后的黄金维权期,依法挽回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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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