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Choice数据显示,4月14日,能特科技主力净流出2716.34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4月1日,能特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6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市后至2026年4月1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6年4月1日收盘时持有能特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10月27日,能特科技发布《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塑米之全资子公司湖北塑米在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或到期,根据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再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湖北塑米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届满,拟向湖北银行继续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全部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湖北银行批准的为准)。
2、湖北塑米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届满,拟调整为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3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3500万元全部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华夏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湖北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全权代表湖北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湖北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天眼查信息显示,能特科技裁判文书4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