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亏损不是投资的公告》,对2025年已披露的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全面追溯调整。

消息一出,市场哗然,无数投资者幡然醒悟:自己被这份“注水财报”误导了一、事件回顾:300亿营收凭空蒸发来看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经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后,公司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从369.40亿元骤降至170.86亿元,归母净利润从148.60亿元“腰斩”至44.16亿元;半年度净利润从201.35亿元降至48.80亿元;三季度净利润从222.11亿元降至67.86亿元。

全年来看,2025年营业收入约405.29亿元,同比下降54.55%,归母净利润约89.54亿元,同比下滑近72%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业务模式进行重新梳理后调整收入确认相关核算。

至4月30日,累计跌幅已达11.57%这些无辜蒙受损失的股民,正是被虚假信息披露的牺牲品。

二、能否索赔?法律依据就在这里面对巨亏,很多投资者第一反应是“自认倒霉”但请注意——这不是正常的投资亏损,这是证券虚假陈述带来的侵权损害,法律给了你索赔的权利根据《证券法》第78条和第85条,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相关保荐人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取消了行政处罚前置程序,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投资者即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三、索赔条件:在区间内买入并持有即有可能获赔。

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五粮液(000858)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索赔登记。

团队坚信,此次五粮液会计差错更正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无论是前期财报存在虚增营收的虚假记载,还是在披露过程中存在重大遗漏,只要有损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决策判断,上市公司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涵盖超华科技、、济南高新、中安消、、联建光电、新大洲、金正大等多个标杆案件,相关案件中已有大批股民顺利拿到赔偿款项,维权实力经受市场反复考验。

”的风险代理模式——前期无需任何费用,彻底减轻股民维权负担五、参与索赔,简单三步完成登记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一键登记索赔:方式一:登录官网,在“索赔维权登记”栏目在线填写损失信息。

方时段)、身份证复印件。

结语五粮液此次业绩大幅修正,动摇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基本信任但损失已成事实,权益不能沉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无疑是挽回损失、捍卫尊严的最有效途径如果您恰

重要风险提示:具体索赔案件的处理结果,需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案件存在无法获赔、败诉或判决后难以执行的可能性,敬请理性对待。——专业守护,为您的投资权益保驾护航。

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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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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