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5月29日晚间,黑芝麻(000716)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公告内容,黑芝麻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监管机构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次监管认定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两项:第一,黑芝麻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公司子公司通过预付第三方公司账款等方式转出资金,部分款项最终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累计发生额约1.8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第二,黑芝麻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监管认定,2023年黑芝麻累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约1.86亿元,2023年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约1.28亿元,但公司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构成重大遗漏。
根据《事先告知书》,广西证监局拟对黑芝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韦清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拟被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值得注意的是,黑芝麻此前已于2026年4月24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此次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意味着相关违法事实已经进一步明确从投资者维权角度看,初步建议:在2026年4月24日收盘前买入黑芝麻,并在2026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且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先启动维权预登记和材料筛查;最终索赔区间及赔偿金额,仍需以正式行政处罚决定、法院认定及个人交易记录为准。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提示:如因上市公司重大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