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新元,300472)财务造假一案尘埃落定,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正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坐实公司长期虚构业务、虚假财报的违法事实。随着上市公司、实控人及审计机构全部收到监管罚单,案件维权法律障碍彻底扫清,所有因公司虚假陈述遭受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经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立案调查查实,*ST新元自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持续实施财务造假违法行为,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人为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净利润,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严重误导广大投资者和资本市场。
本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极其恶劣。数据显示,公司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高达1.6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9.52%,接近三成营收均为虚假数据。在2025年11月15日,新元科技(*ST新元,300472)公告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凡符合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5年03月27日期间买入新元科技(*ST新元,300472)股票,且在2025年03月27日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