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办案中,常见的一种情况是,基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上市公司虚假信息误导作出投资决策,“东窗事发”之后,被造成严重亏损。这是近几年比较常见多发且投资者确确实实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挽回损失的一种情况。

以超华科技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举例,2017年9月4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12月15日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在2014年间虚增销售收入,财务造假最终导致投资者受损。自处罚决定下发之后,我们向投资者发出索赔征集信息,并代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启动诉讼,该案经过广州中院一审以及广东省高院二审,投资者均获得胜诉,并且拿到了赔偿。

有很多投资者不知道炒股亏了还可以打官司进行索赔,也有一些投资者是在诉讼时效证券法》之后,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严格上市公司违规法律责任等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也加入到索赔中来。

想要索赔的朋友一定要点进去看看,可以和我一对一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 (二)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 (三)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证券市场虚假虚假陈述,包含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四种行为。


上市公司有违规行为,炒其股票损失能否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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