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集团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7 号)。9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1年04月0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网】输入姓名、股数关注申请赔偿投资损失。特别提示: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1、受损股民为什么可起诉澄星股份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答:澄星股份爆雷要追溯到2021 年3月10日,公司在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时,称控股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而在4月10日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中,公司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07 亿元。12月3日,澄星股份在风险提示公告中披露,截至2021年9月30日,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仍占用公司资金本息合计22.23亿元(未经审计),目前尚未归还。2021年12月8日,澄星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8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9个月后,江苏证监局对澄星股份和澄星集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罚款 200 万元,值得关注的是,时任澄星集团董事长、总裁李兴被处以500万元罚款,远高于于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 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澄星股份股价上涨,还可以索赔么?答:澄星股份在爆雷日后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12日股价跌停,收盘价仅为3.27元/股,2022年12月2日收盘价为12.78元/股。假设您现在手中持有的澄星股份股票出现盈利,但只要符合索赔条件,您还是可以主张索赔权利。除了少数情况外,您可以索赔的金额仅与您购买的数量、暴雷后一段时间的股价及大盘及行业趋势有关,与索赔起诉时个股和大盘的走势没有关系。3、澄星股份股票已经卖出,还可以索赔吗?答:只要符合上述索赔条件,即使现在不持有股票索赔只是追回历史投资损失,股票还是您的,如果您没有卖出股票,持有股票也可以索赔的。4、澄星股份股票现在可以索赔吗?答:澄星股份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在股民可参与索赔维权,但过了截止日2024年4月10日,就没办法起诉上市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了。 5、如果澄星股份股票损失10万元,赔偿额会超过10万元吗?答:有可能。除了少数情况外,您可以索赔的金额仅与您购买的数量、爆雷后一段时间的股价及大盘趋势有关,因此,索赔额或赔偿额是有可能超过您的损失额。 6、小股民能告赢上市公司吗?答:首先,因虚假陈述而起诉上市公司是有法律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都有详细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需要承担对投资人赔偿的相关规定。 其次,事实也证明,股民因虚假陈述而告上市公司,我们不能说全部但绝大部分符合条件的都是告赢的,且获得了上市公司的赔偿。如长园集团、獐子岛、抚顺特钢等投资人在一审判决就获得了损失赔偿,大东南、飞乐音响等股民均已二审胜诉获赔。 最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股东的身份是无关的。 7、澄星股份公司经营情况如何?答:2022年半年报显示,澄星股份2022年1-6月营业收入23.46亿元,同比增长58%;净利润5.96亿元,同比上升4957%,扣非净利润2.02亿元,同比上升658%。半年报显示,澄星股份主要从事黄磷、磷酸、磷酸盐等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磷生产拥有较强的竞争力,黄磷产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黄产品黄磷、磷酸等销售价格持续在高位,导致销售收入增长较多。8、投资者如何起诉澄星股份,进行有效索赔维权?答:请参考索赔流程:1)可在上海公义之 资料准备:请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准备如下2个文件: 1)澄星股份 (600078)历史成交记录清单或交易对账单,证券交易软件内查询打印。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1年6月30日,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交易软件内查询完整的交易记录下载打印。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证券交易软件内查询打印。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3)提供2021年4月9日闭市后当天的持股数,即打印该日的交割单(若该日无交易,则打印该日前最近一天的交割单)。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东方财富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