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成控股股民索赔法律策略分析和天成控股股票索赔法律攻略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实际控制人潘琦以及相关当事人分别于计 11 份),因公司、银河集团、潘琦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银河集团、 潘琦及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0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天成控股公开披露的信息,结合上述法律规定
在2017年1月26日到2017年4月24日之间买入天成控股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天成控股的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的司法解释规定,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