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事特收立案告知书,股价大跌股民维权启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5月12日,易事特开盘股价大跌,盘中最大跌幅一度超14%,最终收跌13.94%,当日市值蒸发25.8亿元消息面上,前一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立案。

公告未提及信披违规的具体内容,仅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

2023年5月12日ST龙净(600388)、易事特(300376)公告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凡是在2023年5月11日收盘时持有易事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值得关注的是,5月11日晚间,易事特还披露了东方集团终止股份减持的公告公告显示,5月4日,东方集团及易事特的高管于玮同时发布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东方集团及于玮计划未来4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其中,东方集团拟减持不超过698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于玮计划减持不超过53.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29%5月11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及于玮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终止的告知函》,函告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未减持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公告称,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天眼查显示,易事特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注册资本为23.27亿元,实缴资本5.76亿元,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以电力电子技术和能效管理为核心,持续深耕产业数字化和智慧能源两大领域,主营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智慧能源三大板块业务。

业绩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易事特实现营收约13.93亿元,同比增加3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易事特收立案告知书,股价大跌股民维权启动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