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晚,易事特(300376)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控制人何思模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根据易事特(300376)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上市后至2023年5月11日收盘前买入易事特(300376)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1日收盘时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材料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2023年5月12日ST龙净(600388)、易事特(300376)公告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00376)及第一大股东之控制人被立案调查,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2023年4月27日,易事特(300376)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41,640,834.39元,同比增长1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205,551.55元,同比减少28.75%。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易事特(300376)及第一大股东之控制人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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