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9日,ST中安发布公告称:中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至 2021 年6 月 18 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其信息显示,法院已新增受理 97 名原告诉公司及共同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新增涉案金额为 35,238,984.49 元。
根据公告,在这些案件中有4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中安消、银信资产、黄峰、邱忠成、蒋志伟、常清、殷承良、朱晓东、梅惠民;9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银信评估、招商证券、瑞华会所、涂国身;16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银信评估;26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银信评估;1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中安消技术、银信评估、中恒汇志;36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1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1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中安消技术、瑞华会计师;1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中恒汇志、银信评估;2 名原告起诉中安科、招商证券。
不难发现虽然各原告起诉被告有所出入,但多数都将券商会所列为共同被告。根据2021年5月ST中安示范案例之一的二审判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一审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审判决的付款义务在 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一审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审判决的付款义务在 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自此股民向中安的中介机构索赔有了依据。
责任。
在《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出台之前,对于中介责任的追究就是空白,就没有过此方面的诉讼提起,或者提起也很难被受理。而今已有相关判例出现,说明相关制度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完善,我们需要给司法和行政监管时间完善保护机制。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安防消防系统集成、产品制造、综合运营服务业务。中安消防研究院目前已累积申请专利百余项,并参与国内、国际多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与北京大学高文院士团队合作成立智能视频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面向智能监控等领域的核心技术研究。中安消于2015年1月完成借壳上市,被借壳公司名称为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电子电器、汽车仪表、汽车线束、汽车传感器等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