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投资们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和法律认识的日益增强,在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后,需要面对广大投资者的索赔维权,甚至所付出的赔偿金远高于被处罚的金额。
信披违规是比较通俗的说法,而在法律术语上称之为“虚假陈述”,简单的说,就是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对重大事件作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例如:重大财务造假、隐瞒重大关联交易等。
大智慧正是因为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包括董事长在内的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看上去60万元的罚款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似乎并不严厉,但这已经是证监会在职权范围内的顶格处罚。而随着这份行政处罚的出台,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厉健律师分析,根据大智慧处罚决定、同期股东人数、股价跌幅等情况分析,预计大智慧投资者索赔人数和索赔总金额可能创下新纪录,在两年诉讼时效内,大智慧索赔人数可能超过数千人,索赔总金额可能会突破5亿元。
根据《证券法》与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权益受损的股民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及利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年因为虚假陈述遭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而其中一些“臭名昭著”的上市公司更是在被投资者索赔后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已经有东方电子(000682,买入)案(4.42亿元)、银广夏案(约4.2亿元)、佛山照明(000541,买入)(约3.85亿元)、万福生科(300268,买入)案(约1.79亿元)、华闻传媒(000793,买入)案(约1亿元)、科龙电器(约3000万元)、东盛科技(约2500万元)等案,其中,杭州中院审结的股民诉杭萧钢构(600477,买入)案,更是被最高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