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不含贷款意向书);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资信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开具资信证明的额度均不得低于公告要求;开具资信证明的时点应在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公告之后至交易结束之前有效。2.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开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人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一年内禁止参加茂名市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3.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挂牌确认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10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以及无合法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支付出让成交价款的,均被视为违约。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机构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已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对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出让合同的,土地储备机构应重新收储土地并可重新委托出让。出让人可将原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及其关联公司列入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及向社会公布,并自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限制参与茂名市土地市场交易有关活动。 4.凡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在社会保险、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专利)、统计等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有关人员,以及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公布的失信主体,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三)首次参加竞买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在办理数字证书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https://ygp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 到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0.241.74.36:8085/sso/)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 到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0.241.74.36:8085/sso/)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5月0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0.241.74.36:8085/sso/)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BHBD-C-04-01 号地块:2023年05月0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10日15时00分 ;
BHBD-C-04-02 号地块:2023年05月0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10日15时00分 ;
茂名高新区西区茂名大道西侧XQ-A5-08地块 号地块:2023年05月0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10日15时00分 ;
市民片区SM-14-01地块 号地块:2023年05月0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10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负责。(二)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可以查阅规划文件、宗地图等相关图件。(三)竞买人竞得宗地使用权后,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符合竞买申请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 系 人:
668-2288783、228878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