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原标题:航天通信600677:股票索赔案第一批8个案件提交杭州中院立案审查 来源:涨乐财富通

2022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取消行政处罚前置程序之后,我们第一时间代表首批8位投资者向杭州中院起诉,要求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市前证券简称:航天通信,证券代码600677)赔偿投资者因其虚假陈述行为引发的投资损失。
根据证监会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查明的情况,2016年至 2018 年,航天通信控股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存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利润等情形2016 年至 2018 年累计形成虚假收入 69.02 亿元,虚假利润 25.74 亿元。
智慧海报的财务造假导致航天通信2016 至2018 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除此之外,航天通信未依法披露智慧海派向关联企业业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证监会认定,航天通信时任董事长敖刚及智慧海派主要股东、主要负责人邹永杭、朱汉坤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崔维兵(总裁、董事)、赵树飞(财务负责人)、吴从曙(总审计师,)、江山(副总裁、董秘、董事)等为本案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在预罚单中对上述人员及其他人员分别给与警告、罚款等处分。

假的首恶,其有权在赔偿股民损失后向智慧海派及交易对手索赔。
2019年10月15日,航天通信发布《关于公司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在上述公告中,航天通信首次表示“经核查,智慧海派存在业绩虚假的情形,目前公司正聘请中介机构对智慧海派以前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智慧海派将根据核查结果,对以前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公告发布后,航天通信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 综上,我们拟定,2019年10月14日收市时持股,且买入股票时间在2017年4月29日之后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最终索赔条件以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作准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投资者索赔报名网登记索赔。
特别提醒的是,股票索赔依据的是投资者历史交易数据,并不要求投资者在提起索赔时仍然持有股票投资者参加股票索赔,应当准备清晰、可辨认的下列证据材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对账单。
投资者应提供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如果投资者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本征集时间范围段内买卖过证券的,则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信用账户单独打印)账单打印时间应从首次买入证券之日打印至2019年12月31日,提前清仓的,可以打印至清仓日所属月末。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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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