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通过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称:有个别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该等个别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股盾网正在办理因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投资者损失的股票索赔案,具体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细节事项,有待于交易所进一步公开信息,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如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规定彰显国内证券诉讼领域惩戒机制更加完善。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一、会议的召开情况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1月2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2月3日发出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3、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4日–2016年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5、主持人:董事长杨波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318,341,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418%因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关联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86,969,506股)均须回避表决。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31,372,0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63%。
股盾网团队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如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其中: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73,0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18%;B、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9,998,9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7545 %。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30,961,201股,反对210,865股,弃权 200,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3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61,201股,反对210,865股,弃权 200,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03 %。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设立”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为了节省股票托管费用,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账户由公司自行管理。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2、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
股盾网证券诉讼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部分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股票索赔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