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股票索赔案已有终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4年1月9日,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创医惠)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号)。
经查明,思创医惠、章笠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思创医惠载。我局决定:对思创医惠及章笠中作出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思创医惠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且在2022年10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
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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